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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报】水运院:提升港口危货集装箱堆场安全风险防控水平

2023-06-26    点击:[]

本文转自:中国交通报

作者:褚冠全 戚凯旋 周宝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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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作业的集装箱货物中,危险货物集装箱占总吞吐量1%—3%左右。危险货物有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特性,一旦在装卸、堆存作业过程中发生危险物质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极易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长期以来,我国港口关于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平面布置、安全防护距离、安全和消防设施设计等一些关键问题缺少深入研究,安全设计标准不完善。

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简称部水运院)安全与应急技术研究中心针对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重大事故风险防控需求,在广泛现场调研的基础上,将安全风险管理的理念引入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设计环节,开展了港口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风险防控与安全设计关键技术研究,提出堆场选址与规模、平面布置、防火间距、安全环保设施设计等方面关键技术要求和参数,解决了交通港口安全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在此基础上与宁波市港航管理中心等相关单位合作形成交通运输行业标准《港口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设计规范》(JTS176-2020)。

近年来,随着国产汽车出口量的激增、滚装船舶运力不足,越来越多的新能源车采用集装箱海运出口。此类集装箱多属危险货物集装箱,其港口作业量不断增加导致现有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容纳量严重不足,汽车生产企业按期交货压力较大。部水运院安全与应急技术研究中心结合新国标GB16994.3-2021的实施,及时对接企业需求,开展新国标宣贯。针对太仓、深圳、厦门、芜湖、防城港等港口危险货物集装箱作业需求大,但专用堆场容量不能满足周转需求的现状,协助组织开展“部分第8、9类危险货物集装箱在普通货物集装箱堆场混堆”工作,进行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存安全评估,创新性地对港口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存管理方式进行了优化调整,有效释放了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存作业能力,提升了港口服务能级,为新能源汽车出口保通保畅、促进我国出口质的提升和量的增长以及全球绿色低碳转型作出了积极贡献。

未来,部水运院将继续服务水运行业安全发展的要求,开展危险货物装卸储运安全与应急研究,以科研助力防范化解港口水运安全风险,保障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提供重要智力和技术支持。

作者单位为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安全与应急技术研究中心

编辑:薛彩云

审核:梁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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